昨晚的高潮除了演唱會之外,最最最大的高潮是:版主終於握到大衛的手了!!!!!!!!!!!!!!別問我為甚麼現在還活著,別問我現在為甚麼腦子裡還都只是他的手的觸感。
 
 話說演唱會結束的時候,版主的腿已經殘廢了,站了7,8個小時,不吃不喝不上廁所,加上又吼(版主沒拍照時就是尖叫皇后)又跳又拍手,那時只想趕快回旅館洗澡(全身都汗濕了)。當時外面的溫度只有攝氏2.3度,寒風一吹來簡直就是人間地獄。不過其他的粉絲都堅持要等大衛,好吧,台灣海報也簽了,一定又不能照相(不然就叫他拿著海報照一張),手臂也摸過了,那今天的戰略是甚麼?(昨晚沒把戰略想好讓機會白白錯過這種錯誤不能再犯第二次),結果版主決定,在演唱會沒摸到他的手(為甚麼要摸到他的手,別問我,我也不知道),現在一定要給他摸到。
 
 隊伍排的不算長,這些Boise沒經驗的粉絲演唱會完就早早回家了。按照慣例,Ray(大衛的後台經理)又出來嚇我們,說甚麼天氣太冷了,在馬路邊很危險,大衛一定不會出來甚麼的。其實大衛的死忠粉絲都知道,大衛最喜歡的就是跟粉絲見面,人越多他越高興。這樣嚇走了一些,我們想大衛也該出來了,果然Ray就開始叫大家排成一排。
 
 這次大衛是站的不動,讓粉絲一個一個輪流去跟他見面,只能簽名不能拍照。版主已經就說過,叫他簽名的粉絲都是沒知識,又不是要簽名去網路上賣,這種機會還不好好把握,不是盯著他的眼睛看,就是順手要摸他一把,果然證明版主的想法是非常正確的。
 
 快輪到版主的時候,我看到大衛媽媽站在大衛身後,就先跟她打了個招呼,她跟我笑了一下,然後輪到我了,天哪,一看到大衛那個漂亮到不行的小臉蛋(沒錯,他的臉其實很小,很精緻,皮膚就像玉一樣發亮),心裡又是一陣抖,氣又有點換不過來,趕緊把要說的話預習一遍:Thank you for the best concert ever.  I had so much fun tonight.  You were on fire.  See you in Salt Lake City. 走上前,我先把手伸出去,他馬上也伸出手(版主打字打到這裡手又開始抖了),必死的眼神又來了。我們的手握在一起,我的第一個感覺就是他的手真的很大(比我男朋友的手小不了多少,可是我男朋友比他高不止15公分),然後他的手滿粗的(看他的臉會覺得他的手應該很細,沒想到手的感覺很男人),然後,大家準備好了嗎?他握手的方式是抓住你的整個手掌(想到又要昏了),而且握的滿緊的。從我開始說話到結束,我們的手就一直握著沒放過(這樣算來大概握了至少5秒,握著沒放也可能是我死抓住他不放的關係)。不過可惜的是,版主那時所有的感覺都集中在手上,他那時說了甚麼我一概不記得,不過應該不外乎甚麼:Ah, thank you.  Really?  Awesome等等。
 
離開的時候,不要笑我,版主的頭真的很昏(也可能是餓的),然後從那時開始他手的觸感就沒離開過,好像他還一直握著我的手似的(好惨哪!)。
 
這次演唱會之旅到現在,版主想要發生都發生了,大家的信交給他了,台灣海報簽了,海報還上了美國電視揚名國外,目前最棒的一場演唱會也聽到了,全場的歌也錄到最棒的版本,大衛相片現在多了500張,還跟大衛媽媽跳到舞,最神奇的是還握到他的手。最後一場鹽湖城版主的願望是甚麼呢?就是親自告訴他台灣的粉絲有多愛他,有機會要他一定要到台灣來,大家覺得如何?
 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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